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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16 14:11 来源: 作者:小通 人浏览

为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自治区民政厅将2022年确定为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制定印发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质量提升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

《方案》明确,到2022年末,全区每个街道建成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基本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加快构建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方案》提出,重点实施四项工程,即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工程,确保到今年底累计完成全区246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62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运营任务;实施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工程,认真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工程,到2025年,支持110所敬老院转型升级,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实施养老产业促进工程,通过出台《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推动呼包鄂乌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政策扶持,吸引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方案》提出,积极部署开展N项行动,即开展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2022年大力推动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作,力争到十四五末各类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达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2022年12月底前,使全区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基本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自2020年到2022年底前培训养老服务人才3万名的任务目标;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转型升级试点专项行动,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化德县、兴安盟科右中旗先行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养老服务新模式。

《方案》要求,要加强统筹调度,采取周调度、月通报的方式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落实具体任务;要加强绩效考核,将各地四项工程、三项行动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对盟市民政局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要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的社会满意度。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本文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年工作实施方案

本文出处:http://www.dichanyanglao.com/news/news-dongtai/18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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