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普洱市思茅区检察院联合思茅区法院开展全力守好养老钱示范庭活动,邀请思茅区老干局、倒生根社区20余名老同志参加庭审观摩学习,思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案件情况
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顾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钱还银行贷款周转、虚构做工程,支付工资、生活费等事由为幌子,向被害人承诺高额返还借款,致使被害人45万余元养老钱被骗。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顾某某、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共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
公诉人就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
社会危害性及如何有效防范养老诈骗
释法说理
养老诈骗套路变化多端,不少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成为犯罪分子的下手对象,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薄弱和侥幸心理,打着关爱老人的旗号,送小礼物拉近关系,以高额回报引诱老年人出资入股,通过保健培训、投资返利、老年旅游、养老保险、以房养老等手段骗取老年人的养老钱。检察官提醒
各位老年朋友,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打消用小钱赚大钱吃小亏占大便宜不劳而获的念头,拒绝小恩小惠、提高防骗意识,对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语、危言恐吓,一定要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如遇可疑情况,多与子女商量或者立即报警,切实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防止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本文标题:检护夕阳红,守住养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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