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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时间:2022-10-01 14:19 来源: 作者:小佳 人浏览
当你老了,希望怎样安度晚年?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意见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临沂市加快建设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宜、覆盖城乡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今年,临沂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让家门口的养老托起幸福夕阳红,《实施方案》制定的10大方面的举措,可谓诚意满满。各级财政每年将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住宅项目四同步;开展社区助老食堂和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提升行动;深化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健全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网络;新型农村幸福院实现一院多能……一条条硬核举措立足实际,实实在在满足了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的愿望和需求。

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可一照多址

各级财政每年将地方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并随老年人口增加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县区内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对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实现一次注册、多点运营。新设立的服务网点由运营地县级民政部门参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管理办法实行备案制,不再另行注册登记。

科学规划设施配建养老设施与住宅四同步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实施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确保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小区(2014年6月及以后批准规划)按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老旧小区(2014年6月前批准规划)按每百户不少于1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登记管理,通过招标、委托等方式,根据实际无偿或低偿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使用。2020年底前,力争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和综合利用率达到70%;2022年底前,达到100%。

优化社区养老有效供给培育社区居家养老龙头品牌

加大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转型成嵌入式养老机构。2020年底前,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40%、60%;2022年底前,分别达到100%、90%。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力度。2021年底前,每个县区培育(引进)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连锁化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龙头企业(社会组织)不少于4家,全面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支持专业服务精准、地方特色鲜明、品牌信誉良好的大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走专业化、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道路,2020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培育和打造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龙头品牌。

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立综合协调监管机制

制定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规范,建立统一明确、操作性强的服务标准、服务监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对使用政府提供服务用房、落地后3个月内不开展服务、转让转包服务或经评估服务质量不达标、内部管理不规范、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养老专业服务组织,及时予以调整清退。发布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公开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资源、标准规范、等级评定等基本信息。对养老服务设施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奖补标准为农村幸福院一星级5000元、二星级1万元、三星级2万元;日间照料中心一星级5000元、二星级1万元、三星级1.5万元、四星级2万元、五星级3万元;养老机构三星级3万元、四星级5万元、五星级8万元(不含省直管县)。做好养老服务领域失信名单的认定、共享、公示、修复工作,依法对失信对象实施联合惩戒。

提升居家辐射能力巩固发挥家庭养老功能

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加挂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牌子,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20年底前,力争40%的养老机构能为周边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2020年底前,全市基本建立居家养老巡视探访服务制度,实现90%以上老年人能够享受在社会化服务帮助下的自助式居家养老。探索开展城市社区助老食堂、农村老年餐桌试点,突出公益属性,兼顾微利,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的助餐服务。探索开展养老机构家庭照护床位试点,让老年人在家享受与入住机构同等的养老服务,2021年底前,全市设立家庭照护床位200张。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提升行动

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版)》,加快建设养老护理员队伍,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2020年底前,养老院长、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到100%。自2020年起,每年培训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30人。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推荐申报临沂市技术能手。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实现工资待遇与技能等级、从业年限挂钩。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特长和作用,实施社工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行动,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物质扶助、志愿服务。

建立兜底服务制度加强特困老年人关爱服务

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现行特困人员供养、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重点保障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2022年底前,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部县区。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各级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全面建立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农村特殊老年人为重点,进一步核实底数,落实关爱服务措施。

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新型幸福院一院多能

采取养老机构或社会力量托管运营、建设老年房+农村幸福院、购买农村公益岗、设立运营补贴等多种方式,提升农村幸福院综合利用率,推动建立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地长效运行管理机制。2020年底前,95%的农村幸福院实现规范运行管理。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底前,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统筹农村幸福院和养老周转房建设与管理,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实现居住、就餐、娱乐、医疗服务等一院多能。

推广互联网+养老实现点菜式服务

统筹全市12349养老服务热线,以信息化手段整合老年人需求信息和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建立统一管理、综合开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2021年底前,健全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手段、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需求、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市县乡村四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根据老年人需求,积极开展点菜式就近便捷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建立服务可追溯的质量管理机制。

深化医养融合发展提供就医绿色通道

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专项基线调查,建立健全健康档案。做好护理型床位发展和监测工作,年底前,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40%以上;2022年底前,占60%以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集医疗、养老、护理于一体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130元。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综合、便利、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2020年底前,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机构实现嵌入式发展或签约全覆盖;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61%以上,二级以上公立中医类医院开设康复科、治未病科的比例达到100%。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本文标题:临沂市出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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