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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养老为幌子,诈骗多名中老年人280余万元!昆明中院判了

时间:2022-10-01 11:19 来源: 作者:小佳 人浏览
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以养老投资为名,针对中老年人群体实施的集资诈骗犯罪案件。

据了解,薛某协助周某某等人在西山区成立了某众融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在参与管理期间,薛某明知该公司未正常开展业务,且公司对外宣传的健康养老基地等投资项目也没有经过市场监管许可,但仍以投资养老理财为幌子,向公众许诺高息回报,用虚假宣传的方式骗取多名集资参与人投入资金。

其间,薛某为进一步骗取各集资参与人的信任,甚至组织各集资参与人到山东潍坊进行所谓的实地考察。然而当薛某等人在拿到集资参与人的财物后,集中销毁证据并集体逃匿。多名集资参与人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人去楼空之后才意识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勘查后民警发现,该公司办公场所的电脑已被破坏,文件、物件大量散落,薛某等人销毁犯罪证据并携款潜逃。

西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薛某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金额达28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依法对其判处重刑。

薛某不服一审裁判,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薛某协助他人假借创办企业的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综合全案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薛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薛某继续退赔各投资参与人的涉案资金。

终审裁判已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西山法院郑重提醒广大群众:

当前非法集资类犯罪具有犯罪组织严密化、犯罪手法多元化、犯罪行为复杂性与欺骗性不断增强的新特征。

犯罪分子为骗取财物,往往会利用民众对发展科技能源、生态环保、绿色产业、养老产业等新领域的关注,臆造各种概念,以投资理财、项目加盟、积分返利等虚假手段,针对中老年人群体的身心特点构建诈骗话术,承诺子虚乌有的高额回报及其他虚假权益以设置连环骗局,使中老年人群体陷入错误认识而将所谓投资款项交付给犯罪分子。

部分犯罪分子甚至会通过伪造国家机关许可证件,组织实地考察等形式,进一步加深中老年人群体的错误认知,最终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公众须提高法治意识、风险意识与防范意识,自觉远离、抵制并积极举报各类非法集资行为,保卫好自己的钱袋子。在经济生活中要注意甄别拟投资渠道、项目主体资格及业务范围的合法性、真实性;对所谓新领域投资项目保本高收益等名目,以及套近乎、拉家常、装热情、送礼品、考察游等犯罪分子常用的迷惑性手段,要做到不动心、不听信、不参与。

切莫因贪图高额回报及特殊权益而订立合同并留下签名指纹等重要信息,更不可轻易向所谓投资机构支付钱款,谨防上当受骗。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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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处:http://www.dichanyanglao.com/news/news-quanyi/3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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