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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流赡养母亲后,3个女儿为26万家财产生矛盾,90岁父亲起诉女儿

时间:2022-10-24 10:28 来源: 作者:小通 人浏览

家住渠县白兔乡90岁的赵华富赵大爷,原本与87岁的老伴廖泽碧都在老家住,今年初,小女儿将老两口接到自己位于岩峰镇回龙村的家住,没成想仅仅过了几个月,赵大爷把三个女儿全都告了。

在回龙村,当地法院巡回法庭现场开庭,赵大爷出席,老伴未到场,59岁的二女儿赵明杰和50岁的三女儿赵明碧出席,70岁的大女儿赵明琼住在湖北,因为疫情原因没有出席。

而赵大爷状告女儿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要求女儿们负担起对自己和老伴儿的赡养责任。

赵华富和廖泽碧共生育了三个女儿两个儿子,本来老两口由儿子赡养,但两个儿子都因为各种原因不在了,所以赡养的责任自然落到了三个女儿身上。

除了大女儿嫁到湖北外,二女儿和三女儿都生活在本地,之前赵大爷和老伴儿住在老房子中,身体尚可,自从老伴去年因病卧床后,已经高龄的赵大爷自觉照顾老伴儿乏力,需要女儿帮助。

可三个女儿在赡养父母一事上没达成一致,拖到现在,赵大爷一怒把女儿都告了,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赵华富大爷

当得知自己被父母告了,三女儿赵明碧一脸委屈,之前父母还被她接到家中住,怎么也成了被告?

赵明碧因此事质问过父亲,得到的答案是要一碗水端平,显得公平,父亲的这个逻辑把赵明碧气哭了。

二女儿赵明杰也十分不解,她和三妹一样,也把父母接到家里住,父母住院时她也跑前跑后尽心尽力,所以十分不理解父母为何告自己。而且她觉得三姐妹没有谁不管父母,父母以赡养理由将女儿全都告了,有些无厘头。

赵大爷起诉女儿的理由很简单,三个女儿是没有不管父母,但他觉得管得还不到位,老伴儿现在没有自主生活能力,吃饭需要有人喂,上厕所需要有人抱,他已经90岁高龄,根本做不来这些事。

女儿也有女儿们的难处,毕竟女儿们年纪也大了,所以老二赵明杰提议,几个女儿出钱,送父母去养老院。赵大爷说什么都不同意这个方案,在他传统的观念里,自己还有三个女儿,凭什么去养老院?

老三赵明碧和父亲观点一致,她不愿意出钱,更愿意出力,因此和二姐看法产生了分歧。

二女儿赵明杰

大姐赵明琼提供了第三套养老方案,就是同意三妹的方案,但她远在湖北,回老家赡养父母多有不便,所以她愿意出钱,让两个妹妹出力赡养父母。

意外的是,对于大姐这套方案,两个妹妹都同意了,按照约定,每个女儿轮流赡养母亲一个月,大姐赶不回来,于是轮到哪个妹妹,她就给那个妹妹1000元钱,让其帮自己照顾母亲一个月,这样一来,老二老三每人照顾母亲两个月。

开始时这个办法运行的还没有问题,可时间长了,老三赵明碧对大姐有了意见,她觉得自己替大姐赡养父母的那一个月,大姐是不是该打电话表示一下关心?可她从未看过大姐打电话,开始怀疑大姐对父母的感情。

赵大爷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大女儿还是关心自己和老伴儿的,他反而对二女儿有看法,他觉得二女儿嘴巴总是乱说,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赵大爷之所以告女儿,是年初在小女儿家住满后,轮流照顾的约定突然中止了,老两口被迫回到了老房子,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是母亲非得嚷着回老家,才变成了这样。

三女儿赵明碧

父母回乡后,老二和老三互相埋怨起来,赵明杰埋怨三妹迟迟不把母亲送过来,赵明碧又埋怨二姐迟迟不来接母亲,反正都是对方的错。

为何姊妹间因为小事产生误会?原来赵大爷二儿子出意外后,得到了一笔26万赔偿款,这笔钱留给老两口养老,但由小女儿赵明碧保管着,其余姊妹都对这笔钱的开支产生了质疑。

赵明碧为了避嫌,又把这笔钱交给了堂哥保管,交出去时剩了17万元。按照赵明碧说法,这笔钱花在给哥哥处理后事上,包括侄女结婚,还有平时赡养父母和母亲住院上,总之自家没花一分钱。

交到堂哥手里后,父母的开支仍继续产生,到了现在,这笔钱只剩13万多点,所以赵明琼和赵明杰坚决不想让外人继续保管这笔钱。

法官提出一个方案,就是由三个女儿共同替父母保管这笔钱,每一笔开支都明确公开,三个女儿都同意了。

三个女儿重新约定,每人轮流照顾父母四个月,其中大姐仍出钱,赡养责任由两个妹妹平摊。一切尘埃落定之后,小女儿将母亲抱上轮椅,推到了二姐家。

赵大爷告了三个女儿

三个女儿都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互相之间不是足够信任,但凡少点猜测多点沟通,也不至于闹到这一步。

首先是三妹对两个姐姐的不信任,在几个女儿履行第一套赡养方案期间,第一个生出多余想法的就是她,她觉得大姐对父母没有尽心,理由是没有听到大姐给父母打电话。

这种事可大可小,即便大姐没有打电话,只要她每个月按时寄来钱,就说明她尽到了责任,她打电话只是没通过三妹当传声筒罢了。

其次是三妹对二姐的不信任,理由是二姐提出的方案是大家出钱给父母送养老院,但我觉得这也算不上老二赵明杰不孝的证据,因为赵明杰比赵明碧大了7岁,精力方面的确比不上妹妹,照顾别人首先需要自己有精力。

再次就是两个姐姐对三妹的不信任,理由是三妹手里攥着父母的26万元。事实上,赵明碧并没有把这笔钱花在自己身上,基本都花在了父母和哥哥身上,可在多子女家庭中,谁拿钱谁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这是没办法的事。

但凡三个女儿多点默契少点摩擦,也不至于让父亲误会他们。

二女儿和三女儿

除了女儿之间缺乏信任,赵华富老人对女儿也缺乏一定信任,有些问题处理的并不妥当,但他年岁已高,女儿们只有充分理解,不能与父亲过多计较。

如果赵大爷充分相信几个女儿,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乌龙事件,事实证明,三个女儿哪个也没有不管他,是他误会了女儿。

在年初时老两口生活在小女儿家,到了轮值的期限后,老两口回到老宅住去了,这个选择明明是赵大爷的老伴儿廖泽碧提出的,赵大爷却把怪罪都给了两个女儿。

事实就是二女儿与三女儿之间缺乏信任,一个等着对方把父母送过来,一个等着对方过来接父母,之间造成了误会,而赵老汉又不知道回家的想法是老伴儿提出的,最终变成了三角误会。

从几个女儿事实对待父母的态度中,赵大爷应该明白每个女儿都很孝顺,他之所以告女儿,并不是真的责怪女儿,而是老人特有的安全感缺失。

赵大爷90岁高龄,害怕孤独,也害怕照顾老伴儿力不从心,他想通过这种举动引起女儿们的注意,最后父女庭前调解成功,说明他就没想真告。

赵大爷已经90岁

在多子女家庭赡养责任分配中,有关钱的问题一定要说清楚,并且摆在明面上,造成三姐妹互相不信任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在于那26万元,这种钱一旦成了糊涂账,在哪个家庭中都容易引发矛盾。

这26万元是老人二儿子得到的赔偿款,26万元对于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不是小数,所以钱怎么用会牵动全家人神经。

老三赵明碧错就错在出于好心接手了这个烫手山芋,招致了另外两个姐姐误会。

赵明碧的确没把钱花在自己身上,从她平时替父母看病,又替侄子张罗婚礼来说,她就是几个孩子中最热心、也最当家的那个,平时操的心多了,哪件事不需要花钱呢?

事实证明,做的多错的也多,正因为她操心最多,被两个姐姐怀疑为私贪父母养老金,她虽然把山芋又甩给了堂哥,可是姊妹间造成的嫌隙已经难以消除了。

多子女家庭中,一旦责任和义务牵扯到财产这个敏感问题,合理的处理方式是先兵后礼,互相间签订协议将账目公开,可以打消很多顾虑。

为啥最后双方都握手言和了?因为账捋明白了。

87岁的母亲廖泽碧

结语:

很多上岁数的老人,养儿防老的观念仍然浓厚,即便养老院的设施完善,他们也不会进养老院,这时候,就需要子女承担赡养责任,此时不孝更待何时?

老人的认知能力和判断力不比年轻时,难免有认识错误或决定错误时,而子女需要做的,就是理解父母、包容父母、陪伴父母。

什么事都可以等,唯独尽孝不能等,虽然赵家三个女儿都很孝顺,但把孝心用到维护亲情上,岂不更完美?

亲人之间本来没有那么多矛盾,多是磕磕碰碰不值一提的小事,只要产生矛盾,只是没有换位思考、用心经营罢了。

父母是亲人,姊妹也是亲人,世界上唯独亲情是不需要怀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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