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杰佳通 > 新闻中心 > 养老政策工信部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中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市场〕

工信部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中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市场〕

时间:2022-10-05 14:42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中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市场前景与投资机会分析

[1] 工信部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工信部联电子〔2017〕268号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

通知指出,开展第四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45号),深入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养老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逐步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通知要求,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遵照《关于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通过积极申报、广泛评审、科学选树、加强指导和督促指导,积极推广应用智能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健康养老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和服务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我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民政厅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目录征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遴选一批示范企业,组织申报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和政策支持的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工作,推进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强化相关政策和标准的配套衔接,做好前期工作。支持企业开展大数据管理和应用试点示范,组织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整合地方资源,推进智慧健康养老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二)加强政策保障。财政资金应切实支持试点示范工作,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整合各级财政补贴政策,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智慧健康养老技术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试点示范建设发展。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开展评估和经验总结。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本文标题:工信部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五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中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市场〕

本文出处:http://www.dichanyanglao.com/news/news-zhengce/10117.html

本站声明:本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果涉及侵权请联我们删除。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