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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将获资金扶持

时间:2022-10-15 17:38 来源: 作者:小杰 人浏览
■ 都市时报讯 (全媒体记者 孙文洁) 22日,云南省民政厅就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二十五条措施。其中明确,对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责任保险补助等资金扶持,进一步减轻养老企业负担。措施中规定,将推动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殡葬等领域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开展重点领域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养老机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养老机构随机抽查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养老机构联合抽查检查执法信息与各相关部门自有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通过信用云南、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示养老机构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将民政领域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养老机构等监管数据推送至互联网+监管系统。发挥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平台和行业自律作用,在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养老机构、殡葬等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力争建立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在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中规定,严格按照政务服务的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100%。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将高龄补贴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以 全程网办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内通办,纳入云南政务服务网省内通办专区开展办理工作。在为企业减轻负担方面,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部分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力所能及压缩自身费用支出成本,主动降低一批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畅通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处理反馈机制。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本文标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将获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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