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杰佳通 > 新闻中心 > 养老政策长春社保发布最新通知

长春社保发布最新通知

时间:2022-10-15 17:44 来源: 作者:小佳 人浏览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实行窗口业务预约办理的通知

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

为避免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总体部署要求,按照规范有序、逐步放开的原则,市社保业务大厅(南关区自由大路3088号)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全面实行预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二、办理渠道

(一)常规业务,网上办

社保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可通过吉林省统一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长春试点)、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和微信小程序、吉林省工伤网上服务大厅、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办理相关社保业务。

(二)临柜业务,预约办

必须到市社保业务大厅现场办理的业务,请您提前通过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的预约叫号模块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办事材料,按预约时段准时到达,未经预约不予办理。大厅自助服务区、自助一体机等暂停服务。各分局业务窗口按照各城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部署要求,有序恢复经办服务。

(三)智能咨询,随时问

暂停大厅现场窗口咨询。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栏目中的智能咨询模块可24小时不间断为您提供有关社保政策和业务的在线文字、语音咨询服务。如您在业务办理或政策咨询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点蓝色字查看咨询电话

三、相关要求

办事人员进入大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查验预约信息凭证、吉祥码、行程码,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有序排队等待,按预约时段进入,严格保持2米安全距离。业务办理结束后应立即离开,不得滞留。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来源:长春社会保险微信

【来源:长春晚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文标签:养老金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保险社保

本文标题:长春社保发布最新通知

本文出处:http://www.dichanyanglao.com/news/news-zhengce/12808.html

本站声明:本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果涉及侵权请联我们删除。

0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