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又要调整了!每逢此时,养老金便会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2022年,养老金会涨多少?是一个时间段的热门话题。而为什么工龄相同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会有如此大的差别?为什么企业人员,无论是什么岗位,退休金都比事业单位人员少许多?则是人们关注的关于养老金问题的长久话题!
本人是武汉市企业的一名工程师,2020年退休,现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对退休金差异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
首先,我认为造成企业人员退休金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低的原因之一是参保历史,这话说起来比较长,但必须先明确了历史才能明了差异的根源所在。
企业实行养老保险始于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33号):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
武汉某企业1994年参保交费个人帐户帐单
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根据文件规定,湖北省武汉市的企业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企业实施养老保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仍实行根据工龄长短与退休时的工资标准发放养老金的制度。因此,养老金被分为二大类,即: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社会上称养老双轨制。到2014年底,双轨制养老金在国内已经持续20年。
双轨制养老金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缴纳方式不同:企业人员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筹资;二是支付渠道不同:企业人员由自筹账户支付,机关事业人员由财政统一支付;三是计算方式不同。这一点最是关键,因为计算方式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远远高于企业人员的养老金。
2015年《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那为何2014年10月1日改革后,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人员仍存在机关事业人员退休金远高于企业退休人员呢?
我认为此时造成企业人员退休金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低的原因是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包括多项工资收入,并非仅仅是基本工资,此时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人员,工龄长,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人员的收入高于社会平均(此本为正常现象),故机关事业单位的实际缴纳指数明显高于企业人员。而企业人员的平均收入较低,即使是对收入较高的员工多数企业也未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缴费。造成这一现象,主要与员工所在企业有关,个人因素较小。
1992年,武汉市的企业参加缴纳社会保险试点,1996年全面实行养老保险缴纳。但因市场竞争激烈,企业效益下滑,有钱时缴,无钱时便不缴。这种时缴时欠现象持续到2001年,2002年,为保证企业人员的退休金,国家相关部门开展了清欠追缴工作,对所欠社保依法进行了补缴,才阻止了时缴时欠现象。
武汉某企业1996年参保个人帐户帐单,上有欠费纪录
随着全国国营企业改制,私营企业数量不断增长,私企应参保人数也在增长。但私企的运作并不规范,不缴欠缴社保现象普遍。后来,为了保障企业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国家规定了最低社保缴费基数,要求企业必须缴纳社保。许多私企钻政策空子,无论员工收入多少,均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这一现象十分普遍,相关部门却视而不见,企业员工,以个人力量根本无法抗拒。为了能按个人收入缴纳社保,杜绝此类现象,2018年国务院终于出台了新措施: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社保费用的征收工作由社会保障部转到国家税务局。此后,从制度上保证了社保缴费基数为员工个人全部收入的总和,而非基本工资,也非社保最低标准(除符合最低标准人员外)。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企业缴纳社保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保实施的时间相差近20年,对于目前已退休或即将退休的人员而言,工作时限较长,机关事业人员视同缴费年限自然较高。同时,视同缴费指数规定企业退休人员为1,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指数是根据岗位、级别不同而设置,且大于1,所以,企业人员退休金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低成为必然。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视同缴费指数(样表)
表四为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中的部分附表。
2015年人社部发〔2015〕28号文: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根据国家规定: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a1/Al+a2/AZ+....+an/An)/N
公式中,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缴费工资额;A1、A2An为参保人员退休前1年、2年......n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N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根据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企业退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金的参数原则并无不同,但实际拿到手的数字却有很大差别,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差别呢?下面就看一看这个计算式和组成部分吧!
1 基础养老金:
机关事业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企业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可见,基础养老金计算中,企业缴纳社保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保实施的时间相差近20年,机关事业单位将退休人员因年龄、工龄长等原因为高收入人员,而企业其早20年,由于缴费初期工龄短,收入低(此为历史原因造成),机关事业人员的实际缴费指数明显高于企业,而机关事业的视同缴费指数也大于企业,故机关事业单位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企业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 过渡性养老金:
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企业人员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式中,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本人视同缴费指数,企业使用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而企业人员,因个人收入低,私企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等原因造成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普遍较低;同时,计算平均缴纳指数时,企业视同缴费指数为1,且企业人员平均缴费指数绝大多数小于1(如表A)。而机关事业单位本人视同缴费指数大于1(如表B)。
表A:武汉企业退休新增退休人员待遇一次性告知书
表A(武汉企业退休工程师):
视同交费月数:165 实际交费月数:298
个人账户蓄存额:87630.81元 本人月平均缴费指数:0.92381
视同缴费指数:未标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7361.00
月应发退休金:4484.40
表B:北京某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核定表;引自网络,如有侵权,删除
表B(机关事业退休):
表中标明本人视同缴费指数为2。一般情况下,退休人员工龄40年左右,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晚于企业近20年,视同缴费指数远高于企业人员。因此,在退休人员工龄相同、指数相同的情况下,机关事业人员比企业人员的过渡性养老金多出2倍以上;再考虑机关事业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高于企业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人员的过渡养老金差距还将加大。
3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此部分,机关事业与企业的计算公式及参数完全相同。但因二者的缴费时间相差近20年,故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低于企业退休人员。不过,在整个养老金组成中,此部分占比较低,故并不构成实际影响。同时,由于企业员工普遍收入低,缴费存款低,加之企业未按政策缴纳等因素,随着时间的延续,机关事业人员的个人账户也将超过企业人员。
4 至于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是有保障的,但企业的职业年金目前大多数企业并未执行,这还需要政府加强管理落实。
5:根据近几年的实际看,武汉市企业人员退休后除社保部门发放的养老金外,再无其他收入项目发放。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年底还将享受单位的年终奖发放,且金额高达万元以上。这无疑又加大了机关事业人员与企业人员的全年养老金差距。
总之,从现在政策的计算公式分析,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将随养老金改革时间的延续,视同缴费时间将成为历史,退出养老金计算行列(也就是说企业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全部退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全部退休)。只有被动地等待改革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因退休而全部消失之后,国家对企业社会保险缴费依法管理落实,社会养老保险金才会不再分行业、职业,真正做到多缴多得,缴费时间长多得。
本文标题:为什么工龄相同的退休人员,养老金会有如此大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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